2014年,全國共發生突發環境事件471起,較2013年減少241起,其中重大事件3起,較大事件16起,一般事件452起。環境保護部直接調度處置突發環境事件共98起,包括重大事件3起,較大事件12起,一般事件83起。
3起重大事件分別為:廣東省茂名市茂南區公館鎮部分師生吸入受污染空氣致身體不適事件,湖北省漢江武漢段氨氮超標事件,湖北省恩施自治州建始縣磺廠坪礦業有限公司致重慶市巫山縣千丈巖水庫污染事件。
附件:2014年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簡要情況
一、廣東省茂名市茂南區公館鎮部分師生吸入受污染空氣致身體不適事件
2014年1月9日23時,廣東省茂名市茂南區公館鎮一中及茂名市第五中學共97名師生因吸入不明氣體,導致身體不適入院檢查。同時,學校附近的白沙河公館鎮河段出現大量油污。
事發后,環境保護部、廣東省環保廳立即派出工作組指導茂名市環保局組織開展環境應急處置工作。經排查,肇事企業為位于茂名市茂南區公館鎮車仔田村的信諾汽車維修廠,該廠散發氣味與導致師生不適的不明氣體氣味相似,廠內停放有四輛罐車,設有暗管直通白沙河,排污點石油類濃度超標3900倍、揮發酚超標15000倍。茂名市政府立即查封企業,對肇事企業負責人立案偵查,徹底切斷污染源,在排污點至下游5公里范圍內設置5道圍油欄,投放稻草吸附油污,并組織清理河面油污。至1月14日,入院檢查的師生全部出院,油污清理完畢,事發地周邊大氣、水質環境全部達標。
二、湖北省漢江武漢段氨氮超標事件
2014年4月23日4時,湖北省漢江武漢段入境斷面出現氨氮濃度超標情況。23日16時30分起,武漢市的白鶴嘴水廠、余氏墩水廠、國棉水廠因出廠水質氨氮超標,先后停止供水。
事發后,環境保護部、湖北省環保廳立即派出工作組指導環境應急處置工作,武漢市政府及時啟動應急預案,采取以下處置措施:一是加強水廠技術處理和出水監測,保證出水水質,同時加強各供水管網區域內調劑和相互支援,最大限度減少停水區域。二是加強水質監測,關閉武漢市區境內漢江沿線排污口,協調相關部門,加大上游清水下泄流量。三是加強應急物資特別是活性炭和純凈水的儲備和調度,組織城管、消防等部門做好應急送水準備,保障居民用水安全。四是統一信息發布渠道,及時向社會公布處置進展。
經調查,武漢市上游漢川市因強降雨開閘排水是導致此次事件發生的主要原因。4月25日19時,漢江武漢段水質恢復正常。4月28日0時,武漢市政府終止應急響應。
三、湖北省恩施自治州建始縣磺廠坪礦業有限公司致重慶市巫山縣千丈巖水庫污染事件
8月13日上午,重慶市千丈巖水庫水色出現異常,巫山縣停止對相關鄉鎮供水。巫山縣環保局立即向毗鄰的湖北省建始縣環保局發出協查請求,經聯合排查認定,肇事企業為建始縣磺廠坪礦業有限責任公司。該企業60萬噸/年硫鐵礦選礦項目擅自試生產,產生的廢漿水未經處理、直接排放至廠房下方的自然洼地。由于當地屬喀斯特地貌,廢漿水沿洼地底部裂隙滲漏至地下,經地下水水系進入巫山縣千丈巖水庫,造成巫山縣和奉節縣4個鄉鎮約5萬人飲用水受到影響。
事發后,環境保護部、湖北省環保廳、重慶市環保局分別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聯合指導處置工作。建始縣政府于8月17日切斷污染源,8月18日,千丈巖水庫水體各項指標基本達標。巫山縣于18日通過備用水源,對前期主要依靠運水車臨時供水的鄉鎮居民實施供水。8月19日,巫山縣政府宣布終止應急狀態。9月26日,巫山縣全面恢復了從千丈巖水庫供水。
鑒于事件屬于跨省界污染事件,環境保護部啟動調查程序,成立調查組,赴現場開展調查。調查組認定此次事件是一起企業違法試生產、違法排污引發的跨省界重大環境水污染責任事件。肇事企業已被湖北省環保廳處以100萬元罰款,且因涉嫌污染環境罪,其廠長程金銀已被司法機關批捕在押。同時,因日常監管職責落實不到位,恩施州環保局局長被免職,建始縣環保局環境監察大隊長被免職并處以行政警告處分。
來源:環保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