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上午,在芙蓉區一個廢舊塑料加工廠,芙蓉區環保執法人員向該企業負責人朱某出示了《涉嫌環境違法適用行政拘留處罰案件移送書》,一旁的公安人員隨即將其帶走,并依法對其行政拘留5日。這是新《環保法》實施以來,長沙首次依據新《環保法》執行的行政拘留。
責令改正依然違法排污
1月14日上午,跟隨芙蓉區聯合執法隊伍,來到一家廢舊塑料加工廠。“我們之前已對該廠未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污違法行為進行了調查取證,并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芙蓉區環境監察大隊大隊長許杰說。但執法人員發現,加工廠廠房內仍能聞到濃濃的惡臭味。環保部門現場將該案件移送至公安機關依法處理,公安機關經審查后對當事人作出了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決定。
而在另兩家洗滌廠的排污口,執法人員發現洗滌廢水未經任何處理就直排到溝渠中,現場堆積的泡沫有一尺來高。環境監測人員立刻對這兩家洗滌廠廢水進行了采樣,環保部門當場立案,將根據檢測結果實施嚴厲處罰。
“新《環保法》規定,對拒不執行環保部門責令停止排污決定的行為將由公安機關依法處5到15日行政拘留處罰;對受到罰款處罰,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實施按日連續處罰。”許杰表示。
對29家違法企業實施強制斷電
1月14日,由長沙市政府110社會聯動工作辦公室組織,市環保局聯合工信、住建、公安、安監、城管、工商等部門,各區、縣(市)政府自行組織,在全市開展了貫徹新環保法聯合執法行動。這也是新《環保法》實施以來最大規模聯合執法行動。
此次聯合執法行動的檢查對象是群眾反映強烈的涉及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危險廢物的各類污染源,重點是工業企業、醫療機構、建筑工地、小化工、小洗滌、小作坊、畜禽養殖等。此次聯合執法行動,市區兩級政府,包括工信(電力)、住建、公安、安監、城管、環保、工商等共出動執法人員508人次,檢查企事業單位84家,下達環境監察執法文書62份,對11家企業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強制執行斷電措施29家,立案查處4家,移送公安機關1家,取締5家冶煉企業。